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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继续缓征新基金交易印花税

2000-02-1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2月14日讯(记者 赵鹏)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,对投资者(包括个人和机构)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(证券投资基金相对于过去上市和上网交易的产业基金又称为新基金)单位,在2000年底前暂不征收基金交易的印花税。

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1998年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问题的通知》中规定,对投资者买卖基金单位,在1999年底前暂不征收印花税。这次有关方面决定继续缓征新基金交易印花税,对于继续扶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市场的发育和发展,具有积极意义。

当然,国家为此项政策的实施也将付出相当的“代价”。据有关部门按股票同比口径测算,证券投资基金交易缓征印花税后,国家每年将减少10亿元——15亿元的税源。由于目前基金市场仍是弱效市场,此次国家对新基金交易继续缓征印花税,必将为基金市场注入新的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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